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第5章再见萧胜天
陈云霞后来和她哥哥顾建国离婚了。
顾建国离婚后,干过几样买卖,每一件都不如意,后来过去了首都,听说遇上了贵人,人家帮他找了一个好差事,挣了一些钱,本来顾清溪听了也替他高兴,可谁知道他后来喝酒,失了火,公安局调查他,调查了半天,最后虽然说是无意的,人家老板好心,也没让他赔,但他终究过意不去,给人家老板磕头,说下辈子还,之后就回来老家,回了老家后就酗酒成瘾。
终于在一个夜晚,跌到了一个水坑里死了。
人都说那水坑那么浅,顾建国怎么就淹死了呢。
顾清溪觉得,这是哥哥的归宿,其实他就是不想活了。
顾清溪曾经试图想着帮哥哥,费了很多心力,但是没辙。
一直到哥哥死了,顾清溪想着这些事,觉得哥哥一生悲剧的起源其实就是离婚,离婚对他的打击很大。
本来他和嫂子陈云霞的感情挺好,要不然后来哥哥死了,已经离婚多年的陈云霞还来参加葬礼,在葬礼上还哭了。
不说他们之间的那些感情,也不说哥哥离婚后的下场,就凭嫂嫂后来在哥哥葬礼上掉的眼泪,她都希望哥哥嫂子不要离婚了,好好过日子吧。
哥哥嫂子为什么离婚?
他们夫妻之间的事,明面上的原因是嫂子一直没生,两个人打架打得厉害,不过在这明面原因之外,总是有一些只有两夫妻知道的龌龊了。
比如——
顾清溪看着那滚到自己碗边的鸡蛋,心想,比如这个鸡蛋。
都是一个屋檐底下过日子的,谁还能是傻子,不知道娘私藏了鸡蛋。
她想,嫂子一直知道,只是不说,她看在眼里,苦在心里,私底下未必没因为这个和哥哥吵架。
家里日子过得苦,别人吃上白面馒头,自己家还吃红高粱窝窝头,营养跟不上,娘觉得自己读书辛苦想给自己补脑子,这是人之常情,但是当儿媳妇的看在眼里,谁能好受?
顾清溪抬起眼,自然将一家子的表情收在眼里,她笑了下。
经历了后来那么多事,她自然有一种看透事情的淡然。
“爹,娘,我虽然在县城里读书辛苦,但再怎么样,也是坐在教室里看书,不用下地卖苦力气,咱家爹娘干活辛苦,哥哥嫂子干活也辛苦,要补的话,大家都得补补,这鸡蛋正好五个,咱们趁早分了,都是一家人,日子就算苦,咱也是一起好好过。”
说着,她将五个鸡蛋分别推到了父母和哥嫂面前,当然也给自己留了一个。
廖金月开始是震惊,之后是心疼鸡蛋,再之后听着闺女这些话,倒是有些不自在。
她讪讪地看了儿媳妇一眼:“清溪读书人,墨水喝得多,说得就是在理,一起吃,快吃,趁热吃。”
陈红霞看着眼前那鸡蛋,心里却是说不上来的别扭。
鸡蛋的事,她是早就注意到了,嘴上不说,心里难受,确实觉得自己委屈了。
可顾清溪这么给她鸡蛋,她又觉得不好意思起来,好像自己的那点心思被小姑子看透了,于是她忙说:“算了,清溪读书辛苦,让清溪吃吧。”
顾清溪却是坚定得很:“嫂子,一家人别这么说话,咱要吃都吃,要不吃都不吃,我都十七岁了,到现在也没给家里干多少活,家里供着我读书,在这么一个鸡蛋上,我还能自己吃独食?如果爹娘哥嫂不吃,那我也不吃了,留着给别人吃吧!”
这话说出来,是再也没有转圜余地,大家见了,也都各自拿起来鸡蛋。
拿着鸡蛋,轻轻磕在老旧饭桌上,剥开那壳,就露出白亮富有弹性的蛋白了,蛋白质的香味便散发在堂屋里。
咬几口鸡蛋,软糯的蛋黄便露出来,再咬一口,香味就在舌尖蔓延了。
顾保运吃鸡蛋有个习惯,他喜欢把蛋黄放在粥碗里,用筷子戳碎了,搅拌一番,于是黄澄澄的棒子面粥上面就浮现出一层蛋黄碎末,黄澄澄的,低下头去吸溜一口,连汤带蛋黄末,听着那声儿都觉得香。
这一顿饭一家子吃得特别香美,廖金月虽然心疼,不过想想儿媳妇刚才那话,听话听音,果然应该是知道自己偷藏鸡蛋的事,老脸自然有些挂不住,想想自己闺女到底是聪明,这么一来,儿媳妇怕是也没什么大怨言了。
吃过饭后,顾清溪也不看书了,她开始帮着家里干活。
大冬天的,外面都上冻了,地里没多少活,但家里活却不少。
兰陵县距离大运河不远,大运河沿岸种满了芦苇,一到了深秋时候,雪白的芦花飘飞,芦叶变黄,兰陵县的农人就开始收割芦苇了。
芦苇在他们这里叫苇子,用处多得是,只说芦苇,收割了后成了垛,会分给村里的人一些,村里人把自己分到的苇叶垛起来,慢慢地用。
一般都是用来编苇席,苇席用处可就多了,可以自己铺炕上,也可以盖房子铺房梁上头,更可以拿过去城里卖。这几年不讲究割什么尾巴了,有胆子大的拿去城里,赶上了能卖一个好价格。
顾清溪家里都是编苇子的好手,冬天没事,将那些苇子慢慢地编,甚至还会编出花样来,到时候挑着担子去县城里卖三瓜两枣的,还能给顾清溪买书用。
顾清溪现在也不看书,就和哥嫂一起编,还在那里讨论一些花样:“其实可以编得更精致一些,比如编成个摆件,拿去大城市里卖,没准能卖更好的价格,比编成苇席子强。”
顾清溪说这话,也是因为后世的见识。
萧胜天后来回县里进行投资,好像搞的就是这么一个项目,兰陵县组织了不少农村妇女去编各种小花样,那些小花样在大城市卖得极好,甚至卖到国外去了。
顾建国没多想:“哪那么容易,咱这笨手,能编那个?再说人家城里人能喜欢咱这粗糙玩意儿?”
顾建国是不信的,现在这个年代,城市农村还存着一道鸿沟,城里商品粮是农村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,以至于城里人的讲究,在农村人顾建国看来,那是自己怎么也够不着的。
顾清溪听这话,也就没多说,她知道观念这种事不是一天两天的,许多事得慢慢来,她赶明儿可以去县城里图书馆借本书,看看能不能找到编制相关的书,学一学。
当然一时也有些暗恨,当初自己怎么不跟着学一学呢,现在不是正好能教给哥哥嫂嫂?
陈红霞却是有些过意不去了:“清溪,你怎么不去念书?这活儿我们干就行了。”
吃了一个鸡蛋,陈红霞吃人嘴软。
顾清溪听到这个笑了:“在学校里一星期六天都学习,就干这一会活怎么了?又累不着,我在家,能帮你们干点就是一点。”
她这高中每周放假一天班,周六上半天,但是他们村距离县城远,顾清溪一般是周六在学校吃了,骑着自行车回来,回到家都要晃黑了,而周日不到傍晚就得往县城里赶,所以满打满算她一周也就在家一天。
今天早上,是她一星期难得的懒觉。
陈红霞:“那你别累着。”
顾清溪笑了下,又拉着陈红霞聊起家常来。
这让陈红霞有些意外,平时顾清溪是一个闷头不吭声的小姑娘,很少说这个,她想着小姑子是读书人,可能性子就这样,也没敢多问,没想到今天倒是拉着自己说了不少。
姑嫂两个人就这么边说话边编着苇席,倒是把顾建国冷在一边了。
晌午吃过饭,又干了一会活,这个时候她大伯娘过来了。
堂姐顾秀云也在县里读高中,不过是高三,比顾清溪高一级,高三了,学业吃紧,经常是两周才回来一次,但她带一次的干粮肯定不够,一般就让顾清溪帮着捎过去。
大伯娘笑着将一个大尼龙网兜递给了顾清溪,说:“这是十六个黄面干粮,我和秀云说好了要给她带的数,你交给她就行了。”
顾清溪听着这话,她心里明白大伯娘的意思。
黄面干粮是棒子面做的,那就比高粱面的要好吃,也更贵,大伯娘家带的是黄面干粮,自己带的是高粱面,大伯娘这是怕自己偷偷换了堂姐的。
但怎么可能呢,都是一大家子,又不是堂姐永远不会回来了不能对峙,大伯娘这么说总归是让人不舒服。
廖金月听着自己妯娌这么说,当然也听出来了,自然不肯女儿受这种委屈,便笑了下说:“实在不放心,看看托别人送,我们清溪傻,脑子不计数,万一弄错了,可就是我们的过错了。”
这话惹得大伯娘倒是忙说:“不用,不用,清溪当然不会弄错,我也就随便提醒下。”
一时大伯娘走了,廖金月冲着自己妯娌的背影狠狠地倒了一盆刷锅水这才作罢。
顾清溪没管那些,她收拾收拾书包,准备过去学校了。
廖金月拿来一个大尼龙网兜,把一个个的红高粱窝窝头都塞进去,大尼龙网兜便被撑得网眼大起来,鼓鼓囊囊的。
顾清溪看着她把网兜挂在洋车子车把上,便说:“娘,我不骑洋车子去学校了。”
廖金月皱眉:“为啥?”
顾清溪看了一眼旁边的哥嫂,笑着说:“咱家就这么一辆,我骑走了,得在学校放一星期,白浪费洋车子,还不如留家里,嫂嫂走娘家,或者哥哥和爹去县城卖苇席子,都可以用啊!”
陈红霞听这话,脸上浮现起感动,不过还是忙说:“我回娘家不用这个。”
廖金月脸都黑了:“那你怎么过去城里?”
顾清溪:“我已经和隔壁村的同学说好了,人家家里赶着牛车送她过去,我搭她家的车。”
说着,她轻巧地背起书包,又拎起那一大兜子红高粱窝窝头:“好啦,爹娘,哥哥,嫂子,我过去了,人家说得等着我,我去晚了耽误人家就不好了。”
顾建国见了,忙推着洋车子:“我送你过去。”
顾清溪:“也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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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清溪让顾建国送到了隔壁村村口,便停下来。
她告诉顾建国说自己进去人家村,顾建国没多想,看着她进了隔壁村,也就骑着车子回去了。
顾清溪这里走了两步路,躲树后面,看着哥哥骑着洋车子回去。
二八大梁的洋车子已经不新了,骑在这农村土路上一颠一簸的,哗啦啦响。
顾清溪就这么看着哥哥走远了,最后淹没在冬天的苍茫之中。
她从树后面出来,背着书包,拎着红高粱面窝窝头,缓慢地往县城方向走。
前几天才下过雪,土路上有些地方还残留着混合了冻泥的冰碴子,路边是掉光了树叶的枯枝,在冬日的寒风中发出簌簌的声响,偶尔间有个老鸹飞过,更为这冬日带来几分凄凉。
这是从家里去往县城的路,顾清溪少女之时曾经走过无数次,这里也曾经装载着顾清溪许多的记忆,记得曾经在前面摔过,也记得她曾经在冰天雪地中艰难地推着洋车子回家。
甚至还记得偶尔间看到的道边老奶奶,她用干枯的手捂住布满皱纹的脸大声呜咽,指缝里苍白的几缕发在寒风中瑟缩。
时候她偶尔间会猜想,是什么样的委屈让一个老妇在路边那样嚎啕哭泣,这种琢磨和这幅画面成为她少女时期记忆的一部分。
顾清溪没想到自己有机会重新走这一条路。
她走得不快,走得小心翼翼,避开脚底下冻僵了的泥冰混合,又小心地提着那两个大尼龙网兜,免得那窝窝头荡来荡去撞着她的腿。
她缓慢地走,一边看着路边的风景,一边回顾着自己后面的那些人生。
身后响起来一阵洋车子铃声,这铃铛声来得急,顾清溪没多想,赶紧躲在路边。
洋车子很快到了她身边,却停了下来,并没继续往前骑。
顾清溪疑惑地转头看过去。
她便看到了萧胜天。
冬日里酷冷的北方大地辽阔苍茫,枯黄的草被寒风吹着成片伏倒,不远处的村落变成了朦胧缥缈的一片雾气,谁家坟头旁枯树上的红布条扑簌作响,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切,唯独他,就在眼前。
这是十七岁的萧胜天。
斜斜地跨着洋车子,一条大长腿支在地上,他口中叼着一根不知道哪里来的狗尾巴草,锋芒毕露的脸上,眼尾扬起间,几分跋扈,几分吊儿郎当,定定地望着她看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这一次都还年轻,放在眼前的是机会。